要愉快工作

副刊版 20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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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家長或剛踏出校門的年輕人,只要是在職人士,每天花在工作上的時間也大概有 8 至 12 小時,相比起某些歐洲國家平均工作 6 小時而言,工作是我們除了睡眠之外,佔據日常生活最多的部分。假如說優質的生活是指人在工作、休息、個人和家庭生活中找到平衡,我們就要為自己創造愉快的工作!把愉快的情緒帶進公餘後的生活,甚至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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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李何玉明女士 香港家庭福利會全人專業服務協調主任

欄名 : 生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