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移交逃犯 修例後7成可處理 稱性罪行無法移交 已有域外法權引渡 政治版 2019/06/03 分享: 政府將修訂逃犯條例建議的移交門檻,由3年升至7年,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修例本身令移交逃犯由過往「零處理」,變成「7成處理到」,認為始終要取得平衡點。 李家超昨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電台節目解釋修例,對 ... 撰文 : 周禮希 保安局 立法會 逃犯條例 張建宗 李家超 鄭若驊 欲覽全文,立即登記訂閱;現有訂戶請按登入瀏覽。 立即訂閱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