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名義申公屋被拒 男同志:做法不公 港聞版 2019/09/27 分享: 【本報訊】男同性戀者與伴侶以家庭名義申請公屋,遭房屋署以兩人關係不符夫妻定義拒絕,男同性戀者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人昨指以單身名義輪候公屋,需時較家庭長達12年,批評署方做法不公。 申請人Nick ... 公屋 結婚 司法覆核 歧視 房屋署 同性戀 欲覽全文,立即登記訂閱;現有訂戶請按登入瀏覽。 立即訂閱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