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帶槍械登機 副刊版 2019/12/10 分享: 上周末在香港集會遊行前,警方在一些集合點搜獲避彈衣、手槍、匕首、子彈等武器。在香港,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三八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除非持有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違反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 ... 撰文 : 藍海寧 欄名 : 雲海漫遊 最新專欄文章 更多 同心守城護城 今日 同心守城護城 烏雲上的太陽 2021/01/26 烏雲上的太陽 恩師何處尋 2021/01/25 恩師何處尋 個人化的認知 2021/01/22 個人化的認知 袋鼠都上機 2021/01/21 袋鼠都上機 罪案 機場 海關 藍海寧 欲覽全文,立即登記訂閱;現有訂戶請按登入瀏覽。 立即訂閱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