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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N號房」教訓 後私隱年代怎自保
震驚南韓的「N號房」聊天群組案中,不少受害者是未成年少女,在不法分子的威迫利誘下成為長期性奴。年輕人若要安全瀏覽網絡世界,須學會保護個人私隱。
過度分享子女資料 風險高
N號房主腦與13名共犯日前落網,據韓媒報道,他們用多種方法包括金錢利誘、在掌握受害者個人資料與私密照後,令她們遭受反覆侵害,成為群組的牟利工具。74個受害者中,有16人是未成年,最年幼者僅11歲。
現時有後私隱年代(post-privacy era)一詞,指現代人已主動放棄個人私隱、主動公諸於世。美國早在2010年已有研究發現,9成的2歲兒童,以及多達8成嬰兒已有網絡足迹。台灣兒童福利聯盟去年公布的調查更指,20.5%家長曾發放孩子的「便便照」或洗澡等照片,22%「從未及偶爾」為子女私隱部位打格仔,或用貼圖遮住。
英國巴克萊銀行預計,家長過度分享子女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及住址),在2030年底前成為身份盜用的主因,佔整體個案的三分二。兒童一旦被不法分子盯上,損失的隨時多於金錢與信用,是故法國及德國警方已在Facebook上發出警告,呼籲家長保護子女私隱。
家長過度分享子女資訊,難為子女做好榜樣,青少年在社媒上亦難免發放過多個人資料。香港兒科醫學會和香港兒科基金前年調查發現,有56%青少年每天超過5小時在綫,36%表示想做網紅,更有人表示即使需要分享私事、或上載性感照,仍在所不惜。
散布私密影像 須立法規管
以私密照進行勒索的行為在本港不時發生,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去年公布一項調查指,有54%的施害者是與受害者認識,當中以情侶居多,以性暴力形式影像包括偷拍、「移花接木」、及盜取私密照。惟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的行為在本港暫屬「無王管」,協會促請政府立法規管,並舉例指澳洲昆士蘭的相關法例下,最高刑罰可判監3年。
美國首府華盛頓及46個州亦有法例監管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包括情侶分手後常見的「報復色情」(revenge porn)。以紐約為例,其去年實施的法例禁止以造成情緒、財政或生理傷害為目的,未經他人同意分享私密影像,否則可構成騷擾,最高刑罰為判監1年及罰款1,000美元。
在後私隱年代,個人私隱更難保護,丟失私隱的危害卻極為深遠。家長在這方面有責教育好子女如何保護自己,本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為家長提供多項建議,包括樹立保障個人資料的好榜樣、提醒子女妥善管理個人密碼、在網上登記及下載軟件時多留神、輔助子女在網上社交時設定私隱、及讓他們明白即使限制資料分享對象,亦不能杜絕資料外洩的風險。
網上的一舉一動及留下的痕迹,都不能磨滅,是故將任何私人影像放上網前,應考慮清楚隨時會被所有人看到,要做到網上不留痕,除了需要政府立法保障,還需靠個人警覺。
▲ 震驚南韓的「N號房」事件,不少未成年少女受威脅拍攝性愛影片。圖為N號房主腦趙主賓(中)被捕。(路透社圖片)
撰文 : 沈帥青
欄名 : 港是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