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騙3500元交津 康文署職員緩刑 港聞版 2020/05/05 分享: 【本報訊】駐守梅窩游泳池的康文署職員,兩年前申請交通津貼時5度虛報住址,騙取逾3,500元,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指被告或須面對紀律聆訊,重犯機會低,故判監4個月,緩刑18個月。 5度虛報住址 被告區 ... 罪案 欺詐罪 康文署 交通津貼 欲覽全文,立即登記訂閱;現有訂戶請按登入瀏覽。 立即訂閱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