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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評級準則難統一 投資者宜審慎
目前,投資者愈來愈注重企業的「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績效。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WC)最近有一項研究指出,到2025年,歐洲可持續投資產品的資產將高達76萬億歐元(約718.3萬億港元),超過傳統基金,預期歐洲ESG基金的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在基金部門的佔比,將從15%增至57%。這個改變勢必對企業造成巨大影響,包括把資金導向可持續的生產活動,如何對待員工等一系列關乎ESG的領域,動向十分值得關注。
仔細分析,ESG其實相當複雜,包含多方多面,如環保方面的碳排放、潔淨能源、環境污染等;「社會」同樣包含多方面領域,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回事。因此,不少投資者透過參考一些研究機構給予的ESG「評級」,來檢視企業的ESG績效。
不同評級機構 結果差異大
目前,主要評級公司都有它們的ESG評級,如標準普爾、穆迪等。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不同評級公司對某家企業的ESG評級,往往並不一致,甚至出現南轅北轍的差別。以信用評級為例,不同評級機構對某一家企業的信用評級之間,其「相關度」可達到99%;換言之,如果一家評級機構認為某企業的信用可靠,其他評級機構的評核都極其接近,甚至可以完全一致。
然而,據麻省理工學院(MIT)就六家ESG評級機構所進行的ESG評級進行研究和比對,發現評級結果的相關度僅54%。換言之,在ESG評級方面,大家各說各話,結果往往出現顯著差別。有評級機構認為某企業的ESG績效優等,但其他評級機構並不認為如此,甚至可能對其ESG績效評為劣等。這項研究發現,無疑對投資領域產生影響,值得深入進一步了解。
當大家都對ESG那麼重視,呈現出一致性的共識,但為何大家對企業的ESG評級卻那麼不同?主要原因,是當中有3點差異之處。第一,是所評的對象或內容不同。舉例來說,在環境因素方面,有評級公司着眼於減少碳排放,另有評級公司卻以物理性污染為指標。
第二,即使對象或內容相同,但如何去衡量,同樣出現差異。例如就企業對員工的保障,有評級公司以員工轉工的流轉時間長度為準,但有評級公司則以僱員向僱主提出的訴訟數目,作為衡量圭臬;在評核企業在性別平權對待問題上,有評級公司着眼於男女的薪酬水平差異,有評級公司卻以企業高層男女比例為準。
第三,是相對比重不一樣。在ESG中,究竟「E」(環境)、「S」(社會)和「G」(企業管治)分別所佔的比重多少?在「S」裏面,勞工因素佔多少?族群多樣性分項又佔多少?這些並無統一的標準定案,於是「各說各話」,導致眾多評級機構對企業ESG績效的評級,出現巨大差異性。
以美國富國銀行的評級為例,有一間評級公司評定其企業治理差劣,皆因銀行於2017年有一些負面新聞,涉嫌帳目造假,於是企業治理得「零」分;另一間評級公司則以銀行的發展方向、股東構成和高管酬金等作衡量基準,而沒有觸及負面新聞的部分,於是將其企業治理評為良好。
若投資人以不同評級機構的ESG評級選取投資對象,所選出的投資組合也會不同。有一項研究,把兩家大機構的評級,作為選出投資對象的依據,發現選出的兩個投資組合,投資收益的相關性只有50%。這對投資者來說,的確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問題。
準則言人人殊 難達一致共識
歸根究柢,對企業ESG績效評級無一致性的評審準則,無疑是關鍵點。事實上,在企業的財務報表,通過具體數字及統一的會計準則來評審企業財務健康狀況,還很難達成共識;在ESG方面,有人認為性別多樣性很重要,也有人認為族群的多樣性更重要,言人人殊,衡量準則很難達到一致共識。
另一個例子,是上月英國提出在2030年後禁止銷售非電動車,但之後提出修正,可以允許混合動力車持續銷售到2035年,原因就是為了保護車廠數萬員工的生計。「E」(環境)和「S」(社會),哪個更重要?
在MSCI新興市場指數裏,中國股份佔了41%,包括上海股市、深圳股市、港股和美國預託證券,但在MSCI新興市場的社會責任型指數(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 Indexes,簡稱SRI)裏,中國股只佔18.6%,兩者差異相當大,原因何在?第一,是中國企業迄今未意識到ESG透明度在今日投資市場的重要性。如果你不把自身在企業社會責任所做出的成績向外透露,外人便無法得知。誠然,一些國有企業可能覺得沒有必要把所做的一切向外交代。
部分中企ESG行為 評級被遺漏
第二,一些中國公司在牽涉符合ESG性質的企業行為,並沒有落入歐美評級公司的評審考慮中。例如在一般人眼中,美國社會很重視ESG,然而環顧美國的聯邦法,沒有「產假」這一回事。婦女產後,在美國聯邦法下,沒有法定休假的法例可援;反觀中國,婦女產後,往往可取得4至6個月的休假。這些正面的ESG元素,往往得不到適切的評核,甚至得不到考慮。
再看今次新冠疫情,幾乎所有美國企業都手起刀落大舉裁員,但在中國,大部分企業都不會那麼「寡情」,馬上把僱員「炒魷」,雖然或有公司會裁員,但只屬少數,並非主流。此外,一些中國大型企業還提供託兒、教育、康樂等福利予員工,這些具中國特色的企業社會責任因素,未必為西方評級機構所理解,因而在評核時被遺漏。
當然,筆者並非暗示中國的ESG做得很好,只是想說明,除非是這個國家或地區的常住人口,對其文化、經濟社會、制度特色和民情有所了解,否則「隔靴搔癢」地評估一個範圍廣泛、評核缺乏客觀一致性共識的東西,評級機構之間的評級出現巨大差異,並不令人訝異。然而,這個ESG評級卻愈來愈受投資者重視,並據此選取投資對象,這就成為問題所在。
今年9月,世界經濟論壇國際商業理事會(IBC)聯合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發布《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披露準則--邁向更通用更標準的可持續價值披露標準》(Measuring Stakeholder Capitalism:Towards Common Metrics and Consistent Reporting of Sustainable Value Creation)白皮書,共同確定一套ESG指標,以便各行業及公司在主流年度報告(即財務報告及委託聲明書)中使用。但很顯然,此舉也很難把問題解決,因為不同人對ESG內涵有不同的理解和見解,這個前提無法有效處理,則隨後的所謂標準,就缺乏真正的實用意義。
ESG很重要,在評級準則上卻很難標準化統一。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就應該思考一下,當某基金根據一家企業的ESG評分,選取並納入投資組合裏,這個ESG的內涵是否與你心目中的ESG一致?光看評級分數,而不看ESG的內涵和發展方向,貿然投資這個基金組合,顯然有所缺失,投資者便需要反覆細想投資決策是否明智。
▲ 不少投資者透過參考一些研究機構給予的ESG評級,選取投資對象。(中通社資料圖片)
撰文 : 黃昊 科大商學院會計學系副教授
欄名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