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對國際稅務變局 3招提升競爭力

評論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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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早前發表網誌,預告由於整體經濟受壓,財政收益減少,本年度的財政狀況將較預期差,估計今個財政年度將錄得超過1,000億元赤字,遠高於今年初財政預算案所估算的563億元。

與此同時,本港亦面臨國際稅務格局轉變下的各種挑戰,例如歐盟認為香港不就部分源自外地的被動收入徵稅,或會構成「雙重不徵稅」,要求香港在今年年底前作出稅務修訂;經合組織(OECD)制定的國際稅務改革方案,以應對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行為,簡稱「BEPS 2.0」,香港將按照國際共識,落實全球最低實際稅率(15%)等相關規定。

因此,特區政府一方面須就修訂《稅務條例》作出積極應對,盡量降低企業合規成本、保持營商環境優勢,另一方面亦要更宏觀規劃長遠的稅務措施,維持穩定的公共財政和支持產業發展,是當局未來幾個月刻不容緩的要務。

企業離岸被動收入 修例焦點

在瞬息萬變的國際稅務新常態下,企業「離岸被動所得」徵稅為《稅務條例》修訂的其中一個焦點。歐盟於2019年10月公布有關豁免源自外地收入徵稅機制的指引,並針對離岸空殼公司藉「雙重不徵稅」而在稅負上獲益的情況,評核香港等多個稅務管轄區的相關稅務安排。

由於香港多年來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因此源自香港以外地方的利潤,一般來說在香港毋須繳納利得稅;然而,歐盟認為香港不就部分源自外地的被動收入徵稅,或會構成「雙重不徵稅」的情況,要求香港於明年1月1日限期前,就相關《稅務條例》作出修改並生效實施,否則香港企業或會被歐盟成員國施以稅務抵制措施。

就此,政府相關部門已經積極諮詢業界意見,商討研究應對措施,並於上周三(2日)將修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務求在限期前落實修改政策。是次條例修訂主要影響跨國企業的離岸被動收入,涵蓋範圍包括利息、知識產權收入、股息和處置股份或股權權益的收益(「處置收益」)。

簡化申報減成本 額外津貼撑創科

公會就上述有關修例,向財經事務局呈交了諮詢意見,其中有三項主要針對維持香港營商環境競爭力的建議:

1、在條例修訂後,企業或須就集團內投資子公司所得的境外收入,作出額外的稅務合規申報,因此希望當局能盡快透明化申報流程,並盡量簡化所需申報資料,以減低跨國企業的合規成本;

2、建議當局可參考新加坡的做法,引入「安全港」(safe harbour)規定,持有一定參股比率及年期的股東,可享「處置收益」豁免徵稅;

3、為鞏固本港創科的發展競爭力,建議引入「知識產權盒」(Intellectual Property box)制度,為企業知識產權收入提供稅收優惠。

本港的簡單稅制和低稅率,一直對國際企業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令營商環境具有獨特優勢;然而,國際稅務環境轉變,未來將實施的全球最低稅率規定,令本港亦因而需要作出調整,加上鄰近國家如新加坡,亦採取進取的稅務策略提升國際競爭力,因此在稅務優惠以外,特區政府應考慮更創新大膽和宏觀的非稅務政策,吸引跨國企業和國際投資者。

配合大灣區優勢 激勵措施吸跨企

除了為跨國企業提供稅務優惠或津貼,當局或可以考慮其他配套措施或激勵計劃,以提升現有稅務政策的吸引力,例如考慮推出針對高資產淨值人士的移民計劃,外國高資產投資者在香港成立家族辦公室,通過審核及符合某些條件後,可申請移民香港;家族辦公室或基金除了可享香港稅收優惠外,經香港投資於大灣區市場,並取得投資收益或利潤滙回時,是否可享內地稅收優惠,例如增值稅、企業稅甚或證券印花稅優惠;推行「知識產權盒」,考慮提供回贈予在本地投入大量科研成本的高新科技企業;又或者發展綠色金融和區域性碳交易市場,在稅務和其他經濟誘因方面,是否也可以引入更創新的政策等。

在面臨財政赤字下,當局需要突破固有思維,利用好整個區域性的優勢,引入新的政策措施,發展潛在的高增長行業,增加公共財政收入及保持長遠競爭力。

在面臨財政赤字下,當局需要突破固有思維,善用整個區域性優勢,引入新政策措施,發展潛在高增長行業,增加公共財政收入及保持長遠競爭力。(資料圖片)

撰文 : 劉明揚 澳洲會計師公會稅務委員會聯席主席

欄名 :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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