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混帳

副刊版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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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某保險公司高層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貪污,涉嫌收受五名下綫保險代理總值三十六萬元的名牌手袋和頸鏈,以協助對方獲客戶投購保單。近年,企業管治(Corporate Governance)是每間機構不敢不重視的大課題,因企業管治好與壞,牽連甚廣,從實質營運和管理上、利益持份者管理上、企業形象和聲譽上、政府懲治上、與生意夥伴合作上,全都有影響,誰會樂於被人知悉跟管治混帳的機構為伍。

因此,現時很多重視企業管治的機構,都白紙黑字列明嚴禁貪污行為。聽聞該保險公司也列明嚴禁僱員收受回佣、賄賂或送禮等行為,若僱員接受價值逾三百美元的禮物,必須先獲公司批准。企業白紙黑字列明清楚,至少保護到自己是有做企業管治的,若有職員犯規,就要大義滅親,否則,一顆老鼠屎會連累一鍋粥。

其實,此類下屬送豪禮給上司事件,又豈止得此保險公司一單?其他行業如娛樂圈也有不少。即使一間企業沒有寫名嚴禁職員接受名貴禮物之行為,身為高層,應有分寸,若俾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有鋪得意忘形接受下屬名牌包包或手錶之癮,不僅影響自己,更損害公司形象和聲譽。這樣的高層又如何呈現自己作為領導層是公正嚴明?正路的高層,遇到下屬送禮,必定堅定婉拒。一間機構,若有下屬對上司送禮成風之做法,那必是那個上司造成的——喂,若你堅決唔收,會年年有名貴禮物送到你面前?

一間企業若有這類貪婪高層出現,卻不聞不問不理,人家會如何看這間機構的企業管治能力?有相當高管治能力意識的企業,又怎可能會隻眼開、隻眼閉當自己睇佢唔到聽佢唔到?從很多爛個案當中可以看出,通常一間企業管治混帳的機構,才會容忍混帳的管理層做着爛透之事,那其日後的命運,也容易得個爛字收場。

撰文 : 利嘉敏

欄名 : 攻關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