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欷歔迎新歲
甲女士晚宴喝了數杯紅酒,但仍決定自行駕車回家,見到交通燈正轉紅燈仍向前衝,不料正過馬路的七十歲途人遭撞倒,最終重傷不治。
乙女士為三名子女忙碌大半天,駕車回家之際,子女竟在後座大打出手,乙女士轉身嘗試叫停,看不到交通燈已轉紅燈,撞倒七十歲途人,最終重傷不治。
前者或可被控誤殺,後者或可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醫生不太認識法律,但知道兩者主要屬於Negligence(疏忽)和Gross Negligence(重大疏忽)。醫學界正因有兩名醫生被控誤殺而感到驚恐和憂慮,事緣醫生每天忙碌地面對生死決定,了解醫學的我,明白臨床決定並非一門黑與白、錯與對的科學,總有大片灰色地帶要憑經驗和洞察力(Insight)作決定,若病人不幸離世,這灰色地帶決定會否被家人指控為疏忽,而疏忽與重大疏忽又如何定界綫,又由誰來定?是醫委會?還是律政司、法官和陪審團?
醫生不會也不懂更不敢評論個別事件,但這控訴確帶來切身影響,常用醫治肺腺癌化療(Pemetrexed and Carboplatin)毒性溫和,只要先用上葉酸和維他命B12作預備,嚴重白血球下降引致感染機會約百分之一,故此大部分病者不需用白血球增加針,但若不幸這一人因感染而離世,醫生又會否被控誤殺?
在人為陰霾下,年長醫生可能考慮提早退休,盛年的前綫醫生可能採取更保護性的醫療態度,年輕有志者甚至可能卻步,這控訴在伸張正義的同時,可會把醫學界陷於不義?醫生年過六十早有退休條件,為防晚節不保便應撒手杏林,卻捨不得病人,又捨不得科研,更捨不得留下年輕醫生獨自面對。
年近歲晚,無奈只得帶着欷歔迎新歲。
撰文 : 莫樹錦
欄名 : 醫筆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