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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理醫療訴訟 免削服務質量
兩名任職公立醫院的資深醫生,涉及於2017年處方類固醇予一名同時患有腎病及乙型肝炎的女病人,卻漏開抗肝炎藥物,結果該名病人肝炎急速惡化,導致肝衰竭,兩度換肝後最終仍失救逝世,警方早前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控告兩名醫生誤殺。
這宗悲劇令病人家屬失去至親,確實令人傷感,當時醫管局亦有為事件道歉,並承諾改善機制,防止這類不幸事件再發生;事件經過多年,醫委會也已作判決後數年,現今再有拘捕行動,除了對病人家屬造成心理壓力,也對醫學界產生很大震動,有醫護人員對進行日常工作可能被控告感到擔心,而醫管局主席范鴻齡亦向全體醫護同事發電郵,聲言會盡力協助兩名涉案醫生。
面對訴訟風險 恐衝擊醫患關係
現時事件還有待發展,且看醫管局如何處理這宗案件定下的先例造成之影響,包括醫護人員面對將來訴訟的風險,以及醫患關係惡化對醫療系統的影響;局方或要減輕醫護工作量及工時,例如必須在門診預留足夠時間診症、對門診病人數量設上限等,可能對將來醫療人手安排構成整體影響。
另外,醫療界及法律界或有需要重新審視,現行同意書對醫生及病人保障是否足夠、如何平衡此類案件的舉證標準等,而將來怎樣影響醫療責任保險的保費、現時以醫療保障協會(MPS)式非保險公司運作,是否為醫護人員提供足夠保障等,也是業界關注的議題。
救急扶危、濟世為懷是醫護天職,以往香港醫療團隊亦予人高情操的印象,利用專業不偏不倚為病人分析最佳治療方案,但公營門診及手術的輪候時間往往極長,小型非緊急手術及檢查更須等候經年,病人難免有埋怨,卻幸好少有怪責忙碌的醫護人員;至於私營醫療市場,雖然私家醫生在行醫過程中保障較少,但至少行醫速度可以自己控制,價格及服務方式亦較自由。
預算增卻無減輪候 影響醫護士氣
特區政府以往很少干預私營醫療,往往讓自由經濟市場調節,而公營系統主要是安全網的角色,提供緊急、嚴重、平價及公平的醫療服務,卻因為要做大做深,即使多年來醫療預算節節上升,服務深度及廣泛性的確有增加,但輪候問題卻一直無顯著改善,繁重的工作量更令醫護人員士氣低落,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亦較容易出現忙中有錯。
以往公立醫院有團隊制度,初級醫生犯錯,未必是獨力承擔責任,其隊伍的主診或部門主管有機會要負一定責任;至於醫療行為,往往由不同崗位的醫護人員負責,醫院以至醫管局管理層亦有機會負上一定責任,即所謂轉承責任(vicarious liability),是指須為其他人作出的侵權行為負上法律責任,法庭亦會揭露醫療事故中不同部門及醫護人員的刑責成分,以找出真相。
事實上,出錯可以減少,卻難以杜絕,做錯事理應受到適當處罰,而所有病人都應該得到最好的治療;在這大前提下,如何處理醫療訴訟及平衡刑責,對整個醫療制度有根深蒂固的影響,一旦影響醫療服務質量,相信不會是香港市民所樂見。(文章只代表個人立場)
▲ 如何處理醫療訴訟及平衡刑責,對整個醫療制度有根深蒂固的影響,一旦影響醫療服務質量,相信不會是港人所樂見。(資料圖片)
撰文 : 龐朝輝 香港專業人士協會主席
欄名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