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才通」計劃 保障人才質素

評論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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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早前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意在填補本地人才流失,長遠推動香港經濟社會發展;但鑑於近日有不少關於「高才通」計劃審批的負面新聞報道,令人不禁質疑計劃在未有長期監督、跟進的完善機制下,會否推行一段時間後逐漸偏離原意。

據悉,「高才通」計劃推出7周以來,在收到的萬餘宗申請中,已有7,700宗批出,申請者反應熱烈,特區政府審批速度之快,當中95%申請者為中國籍,證明了香港對內地人才仍有很大吸引力,且當局求賢若渴;但3類申請者中,暫時以A類申請者(即年薪達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較少,相對工作經驗尚淺的世界百強大學畢業生之申請居多。

申請數字以外 亦須確保人才留港

筆者認為,「以結果為目標」關注的應該是長期結果,是對香港社會發展帶來的長遠影響,而非短期表現。如果以最終申請「高才通」計劃的人數,作為此政策考量的KPI,就目前的申請趨勢,數字上KPI一定可以達到,但當局仍須研究發出簽證後如何確保這些「高才」會來港工作生活,且願意留下來建設香港,而非利用入境制度的缺口,純粹「為申請而申請」,多一個香港身份、多一份便利選擇的「過客心態」。

既然勞福局準備開設負責人才政策的首長級職位,那麼開位後的組織架構,就應該要在其資源上設立專責小組,監督跟進有關輸入和吸引人才措施的推行與執行情況,適時檢討輸入安排的成效與表現,確保「高才通」的推行本意,充分發揮其人力資源的管理職能。

若當事人在取得簽證後,未如期來港工作,或長期不在香港,當局應酌情處理,取消其簽證或停止續簽;情況惡劣者,例如故意瞞報個人情況等,更應該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不能在享受「高才通」計劃政策便利的同時,卻不履行納稅人應盡的義務。

倘涉故意瞞報 應追究法律究責任

鑑於基因嬰案判囚的內地科研人士一開始獲批「高才通」計劃之負面影響,盡管當局已「補鑊」要求所有人才輸入計劃的申請人,須申報刑事定罪紀錄,但這只是堵塞漏洞的最低標準,亦取決於申請人的個人誠信與操守,當局未來會否考慮要求所有申請人再額外提交一份由專業機關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或者就申請個案委託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進行背景調查,值得觀察與考量。

此外,筆者一直認為人才是伴隨產業走的,香港作為一個「移民城市」,人來人往十分正常,只要有可預期的經濟前景、合理的產業結構、良好的社會秩序以及健全的公共服務,自然就會吸引人才來港工作生活;但現時香港的產業結構並不合理,疫後經濟也尚未實現轉型,筆者對兩年後循「高才通」計劃來港人士繼續留下來的人數有所保留。

統計分析相關信息 免浪費資源

盡管特區政府表示,未來「人才服務窗口」其中一項跟進工作,就是了解人才來港後想做甚麼類型工作,並提供相關資訊,但筆者相信大部分申請來港、且有意留下來生活工作的人士,一定會在申請前就已查閱有關香港的工作情況與求職信息。

對此,當局與其等人才來港後才了解,不如在人才申請時就做好準備工作,當局有必要提前統計並分析循「高才通」計劃3類人才申請者的來源地、生源地、學歷背景、過去所從事行業以及相關工作經驗等具體詳情,適時向公眾交代,方能確保外來人才與香港本地市場的匹配度,以減少行政資源及人力資源的浪費。

撰文 : 陳沛良 立法會議員

欄名 :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