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義

副刊版 2023/04/13

分享:

分享:

「我是無尾羊。」這便是「義」。

黑暴期間,曾有警察遭暴動民眾圍毆,同僚奮不顧身衝入示威群眾拯救,此為「義」。若換轉情況,警察合力拘捕示威者,此時其他示威民眾衝入嘗試拯救,這又是否稱之為「義」?

「義」字,早記載於商代甲骨文。羊被視為溫和善良的動物,當「我」能像羊一般善待他人,甚至願意為他人犧牲,便是「義」的行為;倘按此道理,不論警察還是示威民眾,都算有「義」有情乎?

「義」除作「會意字」外,還有「象形字」來源,「我」並非指「自己」,而是一種鋸齒形長兵器,在祭祀儀式時,羊頭是供品,而「我」是不可或缺的儀仗兵器,故此,「義」的另一意思是「威儀」。《說文解字》說:「義,己之威儀也。從我、從羊。」

小義謂仁,大義謂正道,對別人好有義氣,故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曉以「大義」,即是明白民族正義的大道理。

暴亂期間,曾有人企圖把香港視為民族,目的是分裂國家,只需誠實觀看歷史,香港是小漁港,是百多年前《南京條約》下被英國人奪去作殖民地的中國土地,住在這土地上的,本就是中國人;二戰後,大批移民由內地湧入香港也是中國人,英國人曾管治這地方,但他們絕無能耐創造民族,就算說得純正中英語口音加上下午去High Tea的中國人,也只能屬於中國民族,再說,回歸前,英國人向來把香港中國人視為異族管理,回歸後態度轉變固然居心叵測。

明白中國人只屬於中國民族,是「大義」基本條件。

撰文 : 莫樹錦

欄名 : 醫筆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