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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工作中暑指引 「好心做壞事」?
近年ESG(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及管治Governance)大行其道,核心理念是期望機構和企業除了爭取亮麗的業績外,亦能兼顧長遠的環境、社會和管治因素,以保障機構和企業營運的可持續性。
規管指標不清 執行困難多
近年全球愈來愈多監管機構納入ESG為關鍵績效指標(KPI)。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特區政府在施政時,亦逐漸採用或展示ESG理念。推行了超過兩個月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下稱《指引》),正是一個較明顯的例子。
其實在《指引》推出之前,政府當局對建築工程在空氣、噪音、污水和環境等方面已實施多項要求或限制,無疑是保護自然和生活環境的正面措施,可以視之為追求或符合ESG中E的目標。而《指引》的面世,則明顯針對勞工保障和僱傭關係這兩方面的要求,可以視為就ESG中S和G的急起直追,令香港的建築行業有更全面、具體和實用的ESG指標。
惟俗語有云「好心做壞事」。自《指引》推出以來,經過兩個多月的實施(或實驗),成效似乎不彰,勞工不見得增加了保障,僱主與員工在應對酷熱天氣的溝通上仍有不足。究其原因,或許是僱主在執行《指引》時面對多重困難,以致一方面造成僱傭之間種種誤會,另一方面更遑論加強勞工安全,以符合S的標準。
事實上,在《指引》推出前的諮詢階段,不論僱主或勞工團體均已表示《指引》難以理解和執行,主要原因是《指引》界定須規管的工種不清晰和不全面、暑熱指標或未能反映實際工作環境的酷熱程度,以及暑熱警告發出後建議的休息時間難以執行。
當然,僱主一方亦坦言這些難處往往都指向同一核心問題,就是要完全履行《指引》規定,勢必增加工資成本和工程時間,對僱主來說是一大負擔。
而近日由清潔業勞工團體發表的意見調查,則反映勞工方面的難處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就是對《指引》的認知度低:有近一半受訪者不知道《指引》的存在,更有超過六成受訪者表示他們在工作期間通常不會查看手機,故難以知悉已發出暑熱警告。當然亦有工人及團體代表不諱言,即使工人知道已發出暑熱警告,由於工作繁重,所以亦不會休息,更甚者是不願休息,以免要加班來完成未完的工作。
當局出招協助 實現ESG共贏
由此可見,《指引》反映僱傭關係方面(G)出現的問題,比其為勞工保障(S)而設計的規定是否足夠和全面,更加嚴重。更諷刺的是,《指引》原意希望促進僱傭關係(G),現實卻凸顯甚至加劇雙方的矛盾。這是一個普遍現象-對政府和企業來說亦然,因為條文可以寫得很完美,執行卻往往困難重重:這是由於當中必然牽涉僱傭雙方的實際利益和角色衝突。
與天氣有關的工作安排,十分仰賴僱主的配合和執行,颱風和暴雨如是,《指引》更是如此。況且比起颱風和暴雨,《指引》的複雜程度更高(例如甚麼時候停工和提供降溫設備),需要僱主更多的主動安排。而從宏觀角度看,ESG既然是一套多元和全面的指標,推行者在實踐時,必然需要多方的配套,也就是說,當一套方案推出時,必然要有其他措施去配合。
以《指引》為例,政府當局如果希望僱主切實執行,不是單靠發出《指引》就能成事。不少人認為將《指引》變成法律,就能強迫僱主切實執行。不能否認這或許是有效的方法,惟可以肯定這不是唯一和最合理的做法。最合理的做法,是針對僱主的難處,提供一些解決辦法或獎勵。以建築業為例,政府可以在其轄下工地中,說明如承建商能證明已切實執行《指引》,因此增加的工程日數,當局可以相應推延完工日期,甚至連帶增加的額外工人薪金,當局亦會相應補助。
此外,當局亦可以把執行《指引》的表現,引入日後的投標計分項目中。政府如果能夠這樣協助業界紓緩執行《指引》的困難,並提供誘因,相信業界僱主會更樂意主動執行《指引》。屆時即使立法,出現的反響亦會少得多。
ESG是一種共贏的價值和目標,難為卻非不能為。要是官、商、工三方能夠透過《指引》,實踐ESG概念,相信是證明香港有良好管治的亮點。
撰文 : 易識之 公共事務顧問
欄名 : 評論